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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PP成混合所有制改革核心模式
發布日期:2015年09月30日瀏覽次數:次
國務院近日發布《關于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》,鼓勵各類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,并且提出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(PPP)模式。對此,專家表示,PPP模式將加快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進程。
據《證券日報》記者了解,去年以來,國務院以及國家發改委、財政部等多部門已經圍繞PPP項目下發過十多份文件。在密集的政策推動下,一大批PPP項目正在加速落地,日前財政部金融司巡視員劉健透露,據統計,目前各地政府推出的PPP項目大約為1800多個,總投資達到3.4萬億元。
民生證券研究院宏觀經濟研究主管朱振鑫表示,PPP模式帶來的不只是社會資本,還包括出資方的知識技能、管理經驗、創新能力、市場約束等“附加值”。在社會資本的催化之下,PPP項目往往更具效率。
北京師范大學公司治理與企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華認為,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實質是國有資本和民營資本的混合,混合的目的是追求利潤最大化。因此,并不是所有國企都適合發展混合所有制。
高明華表示,公益性國企(如公交、環衛、城市道路等)、自然壟斷性國企(如自來水、天然氣、鐵路運輸等)、不可再生的稀缺自然資源開發類國企同樣不適合發展混合所有制。剔除以上三類,剩余的可以歸類為競爭性國企,它們以追求最大化盈利為目標,只有這類國企才適合發展混合所有制。
申萬宏源的一份報告認為,完全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國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推進最快,重點標的有天健集團、中儲股份、廈門國貿。
而主業處于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的商業類國企,混合所有制改革推進慢,而且要保持國資控股地位,混合所有制改革空間有限,PPP是核心混改模式,其中航運、電網、民參軍、環保等領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對較快。公益類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最慢,因為其考核目標造成對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訴求最弱。
不過,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部巡視員、研究員魏加寧稱,他今年8月份考察調研了11個省市PPP項目落實情況發現,國有企業在PPP項目中仍然占據主導地位,民營企業參與PPP不積極,主要由于大量國有企業在競爭性領域與民爭利,而號召民營進來搞薄利、甚至無利可圖的基礎設施等準公共服務。
“針對一些項目回報確實不理想的問題,我們要加快推進價格改革,形成公共設施合理價格形成機制,讓投資者有穩定、合理的回報。”國家發改委固定資產投資司司長許昆林說。